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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3 08:37:28 来源:博亿堂98手机版 作者:博亿堂官方下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连云港恒安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改性、再生塑料颗粒及塑料袋、编织袋等塑料衍生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苏润海油品销售有限公司石油库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